在網路上打造個人品牌形象,能為你帶來莫大的收穫……或是成名的快感。Tatler特邀全球各業界的專家和幾位超知名網紅,針對粉絲數與流量就是一切的虛擬世界,提出如何衝高網路人氣的誠懇建議!
「Regina George簡直就是完人!她有兩個Fendi皮包,還有一部銀色的Lexus汽車;我聽說她幫頭髮買了10,000美元的保險;我聽說她在拍汽車廣告……而且是在日本拍的;她最喜歡的電影是《主力難當》;她曾在飛機上巧遇John Stamos,他當面稱讚她很漂亮;有一次,她衝著我的臉揍了一拳,那實在太棒了!」—《辣妹過招》
在社群媒體尚未盛行,大眾也還不熟悉「內容」(Content)和「互動」(Engagement)這類21世紀數位行銷術語的年代,影響力的衡量標準大概是族群階級和人性本能吧?例如「恐懼」——就像是《教父》系列電影中的Michael Corleone,或是《辣妹過招》裡的Regina George。如今,在互動式的數位社會中,「網紅」這個與時俱進的新奇概念才真正成為了一種職涯的選擇。Harris Poll近期代表Lego Group進行的調查研究發現,在英美兩國的8至12歲孩童的夢幻職業排名中,“YouTuber”的票數遙遙領先太空人、音樂家、老師和職業運動員。現在,策略化地提升個人影響力,也成了可以量化並且商業化的一件事,且光是去年,這個產業的市值就已達到80億美元之多。
而這些孩子也已經意識到了這點,因為像這樣的成功人士多不勝數。美妝部落客Jeffree Star於2000年代初期的MySpace發跡,他從六年前銀行戶頭僅有500美元的平凡人,到現在已經擁有一片屬於自己的美妝王國,並靠著經營事業達到每年1.5億美元的淨收入。而高中就輟學的電影人Casey Neistat在2010年將他的一季節目成功賣給了HBO,但一直沒有成名,直到他後來連續拍攝了600天的Vlog,才逐漸打開了知名度。專家預估,Neistat到2016年底不再每天上傳影片時,每個月光是影片瀏覽人次所賺進的收入就高達20至30萬美元,而且這還沒有算上其他品牌收益。而串流平台的數量激增,也成了知名遊戲主播的一大福音,根據報導,Tyler “Ninja”Blevins在今年初簽下了一紙價值200至300萬美元的合約,離開了串流平台Twitch而投向Microsoft旗下的Mixer的懷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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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響力的力量
Lumen5行銷副總裁Victor Tang不僅具備產業背景,也是英屬哥倫比亞大學索德商學院(Sauder School of Business)的兼任教授。他向Tatler分享了他對學生的觀察:「選修數位行銷(課程)的學生,他們對課程的熱衷程度出現很明顯的兩極化。絕大多數都是傳統派,只是想在畢業之後找個平凡的工作。不過,對於許多比較年輕的大學生而言,這些課程的吸引力來自網紅或意見領袖(KOL)的光環。如果靠著網路上的眾多粉絲,就能免費遊山玩水、山珍海味,何必要當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呢?」
Tang表示:「總之,學生都很熱切地想建立個人品牌。那些想追求傳統職涯的學生紛紛開始經營個人LinkedIn頁面,而另一批學生則是在Instagram和TikTok上開始累積粉絲。許多年輕學子都認為,當網紅是能夠輕鬆又快速賺錢的方法。」